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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领域

客户评价

这次开工仪式非常重要,深圳市委和省里重要领导都会出席讲话,同时要翻译成英日韩三个语言给现场1500多名各界嘉宾听,华博译的同传译者做得很到位,合作非常愉快!...[详情]
感谢华博译在会议开始两天前为我们应急处理,迅速反应一天内就配置齐全1000台接收机设备以及专业的同传老师,对他们的专业和服务质量很满意,明年会继续找你们!...[详情]
华博译翻译的价格公道实惠,服务靠谱。本次财富讲座结束后金教授问起同传翻译的情况,他说这位翻译非常不错(交传过程中演讲人能听到译者的翻译内容)。...[详情]

你们怎么保证我的文件不被泄密

翻译行业中,一家翻译公司的保密措施是否完善对客户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同时,对客户的一切资料信息保密也是从事翻译工作的一项基本职业操守。华博译有相当严格的保密措施及管理条例对客户的一切信息及资料进行保密。
 
一. 所有员工签署保密协议。
每名内部员工入职时都必须与公司签署保密协议,全部的签约译员与华博译合作之前也必须签署严格的保密协议,一些保密级别更高的翻译项目还可以单独签署特别的保密条款。

二. 团队内部的分工协作
    在华博译的内部管理中,负责客户工作的业务客服部和负责翻译员工作的PM部是使用不同的信息管理系统的,只有与这个翻译项目相关的人员可以看到文件,其他部门都不能接触到客户的资料。

                      
三. 文件的分级管理
   每一个订单都会建立一个单独的文件夹,文件夹的访问权限仅限制为:1.负责该订单的业务人员或客服人员 2.负责跟进该订单的统筹人员。即该翻译资料除了负责此订单的业务人员,统筹人员以及负责翻译及校审,DTP等技术人员,其他公司员工是看不到此订单资料的。
    文件夹或信息管理系统的密码由总经理直接负责管理。


四.与客户签署法律级别的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与  深圳市华博译翻译有限公司                         签订本保密协议(以下称“本协议”)。
除非参与方说明本协议只适用于某一具体部门,否则本协议适用于参与方整个公司。
本协议中,                                     和  深圳市华博译翻译有限公司  又分别称为“一方”,一起则称为“双方”。
鉴于披露方委托接受方翻译/本地化其软件及相关或不相关文件(简称“翻译/本地化”),工作内容包括软件本地化,相关页面汉化,页面测试,解包,打包,及其他文件翻译工作,协议双方同意向对方披露一些保密信息,并达成以下协议:
1、 本协议旨在保护披露方的商业利益、专利及贸易秘密。披露方提供给乙方翻译的内容不得损害接受方国家、公众利益,产生不良影响以及侵害他方知识产权,及引起纠纷诉讼等。
2、“保密信息”指本协议的一方(“披露方”)依据下文中设定的条件,以书面、口头或电子的形式提供给另一方(“接受方”)的任何信息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诀窍、研究成果、商业计划、客户信息、财务数据、以及其它技术和商业信息。披露此类保密信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传真、备忘录、纪要、协议、合同、报告、手册、软件代码、图纸、电子邮件等,或以口头方式披露并以书面方式确认为保密信息。“保密信息”不包括任何已出版的或以其它形式处于公有领域的信息,以及在披露时接受方通过其它合法途径已获得的信息。
3、 接受方同意只在本翻译/本地化的目的范围内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接受方:
(1)应采取足够的措施,保护披露方的保密信息,不将对方的保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转让、许可,也不以其它方式让无权接触该信息的单位或个人接触该信息。
(2)如为本翻译/本地化的目的确实需要向第三方披露对方的保密信息,需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并与该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
(3)应约束其接触本保密信息的员工遵守保密义务。
(4)如果双方经探讨后未建立翻译/本地化关系,则接受方不能使用披露方的保密信息。
(5)如翻译/本地化关系未建立或终止,接受方应按照披露方的要求将保密信息及其载体返还给披露方。
4、 如果接受方根据法律程序或行政要求必须披露保密信息,接受方应事先通知披露方,并协助披露方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或限制保密信息的进一步扩散。
5、 双方确认,本协议任何条款不构成对保密信息的转让或许可,接受方也不能在本协议目的之外使用本保密信息。
6、 双方确认本协议下保密信息的所有权归披露方所有。但披露方并不保证其披露的保密信息未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其它权利。
7、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对签字双方及其关联企业、子公司及其继受者均具有约束力。如“保密信息”因接受方之外的原因而成为公知信息本协议自动对该部分“保密
信息”自动失效。
8、 本协议包含双方关于此事项的全部约定。双方在此之前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或约定,如果与本协议冲突,则以本协议内容为准。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以书面方式做出并经双方签字才能生效。
9、 一方未行使、迟延行使或部分行使其权利,并不意味该权利被放弃;某一权利不行使并不意味着其它权利被放弃。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经法院判决或经仲裁机构裁决无效,其它条款继续有效。
10、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并可采取其它必要的补救措施。
11、 披露方有义务按照翻译/本地化合同规定按时支付翻译/本地化费用给乙方。若披露方没有按合同规定按时完全的支付费用,则本协议自动失效。
12、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1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