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丹人社发[2011]98号)规定,丹东市国际交流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翻译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朝鲜语翻译1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女性,35周岁以下,即为1980年1月1日后出生的,身体健康、容貌端庄,身高165CM以上;
(5)外语类的普通高等院校或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境外大学朝鲜语或韩国语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朝鲜大学毕业的学位不限),韩国语能力考试(TOPIK)达到六级证书(有朝鲜或韩国留学经历的不限)。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学生、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网上投递简历及报送光盘时间:2015年2月10日至2月12日
投递简历邮箱:ddwsbmsc@163.com
光盘快递地址:丹东市国际交流服务中心(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
2、现场报名时间:2015年2月15日
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
3、现场报名地点:丹东市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即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楼522号房间)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投递简历、报送光盘和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填写并打印《2015年丹东市国际交流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翻译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和《2015年丹东市国际交流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翻译人员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见附件3),照片要求为2寸电子版近期蓝底彩色证件照。《报名表》和《准考证》的电子版须为同一底版。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时要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真实、准确在填写各项内容。填写《准考证》的内容为: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其余内容通过丹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后填写。
2、网上投递简历及报送光盘
报考人员于2015年2月10日至2月12日,将中外文简历各一份、全身照片一张发至单位邮箱,同时将三分钟外文自我介绍视频光盘快递至丹东市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3、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
投递简历及报送光盘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2月15日到丹东市国际交流服务中心5楼,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在资格初审时,用人单位将对考生的专业水平及相关条件进行面对面的交流。
丹东市国际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简历里的各项信息,考生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逐项进行认真审查。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对于在职报考者,开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方可参加专业考试。市国际交流服务中心将于2015年2月16日以电话形式通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
资格审查最终结果以用人单位考核时复审和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再审结果为准。
报名费为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