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文采,并不等于清词丽句。文字准确而传神,就有了文采。
翻译的文采首先来自对原文透彻的理解,来自感觉的到位。自己没弄明白、没有感觉的东西,是不可能让读者感觉到的。
原拟用“译之美”那样一个比较空泛的题目,惟其空泛,更适于漫谈。论坛和与我联系的刘先生认为题目太短,要用长一些的。另外他要求讲一下改行的事(这个话题因已在多个场合讲过,原来没打算讲)。于是,我定下一个够长的题目——其实落脚点在“我心目中的翻译”,还是漫谈。改行,我想了想,可以说是改变人生道路,或者说改变生活方式吧。所以,今天要讲的主要内容是:在我的心目中,翻译是一种生活方式,是一种感觉,是一种平衡。感觉,可能会多讲一些。很多年前,和许钧兄聊天,他看着我端详了一会儿,徐徐地说:你是感觉派。他这是相对于学院派而言,我欣然接受。
翻译是一种生活方式
文学翻译是我的第二次人生,于我是一种新的生活方式。种子是少年时代埋下的。初中时看书多而杂,对《约翰·克利斯朵夫》和《傲慢与偏见》的译者不胜向往之至。高中毕业时在理科和文科间进行选择,最后报考复旦数学系以遂母亲心愿。去法国后,在巴黎高师这样一个随处都能感受到哲人余韵的宽松环境里,思路开阔了,胆子也大了,觉得人生道路宽广得很,改行去做自己热爱的事并非大逆不道。但真的跨出这一步,毕竟又等了十年。刚回来,觉得既然受惠于公派,应当有一段时间报效学校才是。真正改行时,已到了知天命的年龄。就这样,少时埋下的种子,在学了五年数学、教了二十八年数学之后,终于发了芽,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
最近看到羽毛球名将林丹的一段话,颇有感触。他在《直到世界尽头》中说:“人这一辈子,能够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真的很难得。坚持自己的理想吧,也许会失败,但也不枉这辈子有过一次这么坚持自我、义无反顾地做好一件事的经历。生活永远被人安排好了,你不觉得这样很没意思吗?有时候,成功只是因为你多坚持了一下。”
我决定改行、坚持要做自己喜欢的事的时候,好朋友觉得我“作”。但我义无反顾,支撑我的是历久弥新的兴趣,是对文学翻译的热爱。
兴趣和热爱,随着岁月的老去,也许会慢慢淡去,但与此同时,它们会转变成一种习惯;一旦真的失去这种淡淡的维系,你似乎会觉得心里空落落的。用普鲁斯特的话说,习惯是你慢慢养成的,但是当你把它养成养大之后,它就会成为一个独立存在的自在之物,变得比你强大,使你难以摆脱它。在译《追寻逝去的时光》第一卷和第二卷时,我几乎处于一种“沉溺”的状态。当时给台湾的好友刘俐女士写信,曾提到过这种状态,具体怎么写现在想不起来了,但她略带调侃的回信我还保留着:“读到你在译Proust的两三年间,失眠、忧郁,甚至六亲不认,我深觉不安。一直怂恿你去干这种呕心沥血的活,未免残忍。译一本书,必须与它朝朝暮暮,耳鬓厮磨,非得amoureux(恋爱)才行。‘失眠、忧郁,甚至六亲不认’,这倒像是amoureux的症候。”如今我老了,体力、精力都不如当初amoureux之时,心态也发生了变化,觉得人生是一段漫长的旅程,不用走得太快,不妨多看看沿途的风景。何况这段旅程已经走了大半,更得走得慢些才是。普鲁斯特和他的《追寻》,我虽钟爱如初,却也终有一别的时候。但我想,在剩下的旅途上,翻译这个习惯,未必摆脱得了,即便或许不译普鲁斯特,也会译别的东西,只不过,它们也许译起来轻松一些,更适合已入老境的译者一些。
不过说到底,让工作成为习惯,或许还是一种却老的方式。《情人》的作者杜拉斯说过一句话:La seule facon de remplir le temps,c’est de le perdre.大致的意思是:让时间变得充实的唯一办法,就是把它消磨掉。这不是跟项鸿祚的那句“不为无益之事,何以遣有涯之生”颇为相似吗?法国诗人维尼(Vigny)则是从更为积极的角度说的:Le travail est beau et noble(工作是美好而高尚的)。前辈作家陈学昭有本小说《工作着是美丽的》,书名显然就是化用维尼的这句话。工作着是美丽的;如果在有生之年还能有一段不太短的时间享受这种美丽,那就是上天对我的眷顾了。
翻译是感觉的过程
翻译是一种感觉,亦即找出文字背后的东西的过程。外文、中文都可以,是否就能做个好译者?实践表明:未必。原因就在于翻译是“化学反应”,往往需要添加催化剂,添加催化剂的过程就是感觉的过程。
感觉,意味着全身心的投入。投入,就要聚精会神,如狮搏兔。要尽可能地找到作者写作时的感觉,亦即文字背后的东西(好的文字是“可以扪触到”的,其中蕴含着作者对人生的思考,以及他的生活状态和写作时的情绪)。记得汪曾祺的女儿在回忆文章中说,汪先生在构思新作时,会“直眉瞪眼”地坐在沙发里,就像下蛋的母鸡。这形容的不也是聚精会神吗?
投入,就要充满柔情,“犹如母熊舔仔,慢慢舔出宝宝的模样”,静静地、仔细地把感觉到的东西在译文中传达出来,让读者也能感觉到它。一样东西,你真心爱它,就会日久生情,这个情,对翻译而言就是感觉。前一阵想练毛笔字,为此请教克艰兄,他说了四个字:念兹在兹。他说得对,练字也好,翻译也好,倘若能心心念念想着你要写的字、要寻觅的词句,那么,老天爷大概也会觉着你可怜见的。翻译的所谓甘苦,往往就在这样的寻寻觅觅之中。苦思冥想而觅不到一个恰当的词、一个恰当的句式,是翻译中常有的事。有一段时间,我床边总放着一张纸和一支笔,半夜醒来突然想到一个合适的词或句子,马上摸黑写下来,第二天清晨看着歪歪斜斜的字,心里充满欢喜。
投入,就要舍得花时间,花精力。梁实秋先生在一篇文章中写过,某太太烧萝卜汤特别好,朋友请教其中诀窍,答案是烧的时候要舍得多放排骨,多放肉。这个道理,大概在翻译上也适用,那就是译者在翻译时要舍得多花时间、多花精力。做文学翻译,我不是“行伍”出身,没有接受过严格的训练。多年来,我不敢懈怠偷懒,我知道,只有舍得多花时间,多花精力,才有可能在跌打滚爬中有所长进。
感觉,未必是与生俱来的一种特质。或许有的人天生感觉比较敏锐,这些人当作家、翻译家,自然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但我想,感觉的敏锐度,在很大程度上还是磨炼出来的。沈从文给学生出的作文题“记一间屋子里的空气”,完全是训练感觉敏锐度的。
文采来自透彻的理解
翻译的文采首先来自对原文透彻的理解,来自感觉的到位。自己没弄明白、没有感觉的东西,是不可能让读者感觉到的。理解透彻了,感觉到位了,才有可能找到好的译文,才能有文采。
文采,并不等于清词丽句。文字准确而传神,就有了文采。好的文字,不是张扬的、故作昂扬的,不应是“洒狗血”,也不应是过于用力的。好的文字有感觉作为后盾,有其内在的张力(“黏性”)。即便李白这样的大诗人,也难免有洒狗血的时候。汪曾祺在一篇文章中说:“(与杜甫的‘岱宗夫如何,齐鲁青未了’)相比之下,李白的‘天门一长啸,万里清风来’,就有点洒狗血,李白写了很多好诗,很有气势,但有时底气不足,便只好洒狗血,装疯。他写泰山的几首诗都让人有底气不足之感。”即便是周作人这样的散文大家,也难免有着力太过的地方。他有一段写废名的话很有名:“(废名的文字)好像是一道流水……凡有什么汊港弯曲,总得灌注潆洄一番,有什么岩石水草,总要披拂抚弄一下子,再往前走去。”但还是汪曾祺,很中肯地指出:“周作人的序言有几句写得比较吃力,不像他的别的文章随便自然,‘灌注潆洄’、‘披拂抚弄’,都有点着力太过。”
回到翻译上来。译文要求准确、传神,落脚点还是感觉。举例来说,《追寻逝去的时光》第一卷末尾处有一段描写布洛涅树林景色的文字。其中有一句我译成:“风吹皱大湖的水面漾起涟漪,它这就有了湖的风致;大鸟振翅掠过树林,它这就有了树林的况味……”(“大湖”是布洛涅树林中一个湖的名称,“树林”则指布洛涅树林)。原文是le vent ridait le Grand Lac de petites vaguelettes, comme un lac; de gros oiseaux parcouraient rapidement le Bois, comme un bois, ... “有了……的风致”、“有了……的况味”从字面上看是原文所没有的,但从意蕴上看确确实实又是有的。
但找准感觉并不一定是“做加法”。《情人》一开头,有句为不少读者所激赏的译文:“太晚了,太晚了,在我这一生中,这未免来得太早,也过于匆匆。”语调低回而伤感。但在原文中,这是一个语气相当短促的句子(Très vite dans ma vie il aététrop tard.)。译文的感觉与原文出入较大,也许不妨改译作:“一切都来得很仓促,一开始就已经太晚了。”这样译,有点“以短促还其短促,以枯冷还其枯冷”的意思。
感觉不同,用词的色彩自会不同。《包法利夫人》中写到elle s’enflammaitàl’idée de cette taille si robuste et siélégante, ... 我没有译作“她淫心荡漾,按捺不住地想到另一个男子”,我觉得那种译法的强烈贬义色彩,是原文所没有的(按照福楼拜的创作原则,他也不会那么写)。依据我所感觉到的作者的意思,我把这个句子译作“她心里像烧着团火,如饥似渴地思念着……”。有的词很简单,感觉却并未必简单。比如,福楼拜写到爱玛被罗道尔夫抛弃后,大病一场。养病期间,每天下午坐在窗前凝神发呆,“其时,菜市场顶篷上的积雪,把一抹反光射进屋里,白晃晃的,immobile,……”最后那个词,有译成“雅静”的(“一片雅静的白光”),也有译成“茫茫”的(“一片茫茫的白光”),但在我看来,那样的译法,似都仅与光线的状态有关,而与爱玛的心态无涉。在我的感觉中,那是一种“以外写内”(即以外在的动作、状态,来描写人物的心理)的手法,所以我把immobile译作“凝然不动”。这是我对光线的感觉,也是我对爱玛心态的感觉。
更极端的例子,是欧几里得的《几何原本》。从引入中学教材的译文中,我们可以领略到“若……则……”、“∵(因为)……∴(所以)……”这种源自简洁、准确的文采。更一般地说,数学语言,常会让我为它们的美而心折。我常举的例子,是极限的定义。极限,这么一个看似谁都明白的概念,困扰过一代又一代的数学家。最后,法国数学家柯西(Cauchy)终于给出了严格的极限定义,为数学大厦奠定了坚实基础。那短短两行数学语言,在我眼里几乎是人类语言美的极致。
当然,数学语言之所以美,是因为它们被用于数学的领域。我从数学改行,从事文学翻译以后,心里时时在警惕:有两种腔调要尽量避免,那就是数学腔和翻译腔。其实,还有一类词也是要避免的,那就是“通过”、“根据”之类的文件用语。这类词自有它们的用武之地,但在文学翻译中,我想应该慎用——在大部分情况下,是可以不用这类所谓“大字眼”的。
翻译是一种平衡
文学翻译是一种平衡:在作者与读者间求平衡。在“存形”与“求神”间求平衡。在快与慢之间求平衡。在自信与存疑之间求平衡。在平常心与追求完美之间求平衡。
译者是“一仆二主”,既要“伺候”好作者,又要“伺候”好读者。比如说,普鲁斯特多写长句,法国研究者曾以七星文库本第一、二卷为蓝本做过统计:句长10行以上的占23%,5-10行的占38%,亦即61%是5行以上的长句。译文当然应该保留这种“长而缠绵”的韵味,但中文的结构不同于法文(从句、插入语可以“甩在后面”或“插在中间”而眉目仍清楚),译文必须让读者感觉到长而可读。这就是一种平衡。
译者要在形似和神似之间求得平衡。若能形神兼备,自然再好不过。机缘凑巧的话,译者也能遇上这种幸运的时刻。前面举过的例子中,immobile的释义就是“静止,不动”。译成“凝然不动”,看似得来全不费工夫,其实不是这样。译者的思绪是在很多词之间游荡了一圈、踟蹰了一番过后,才最终回到离出发点不远的“凝然不动”上来的。s'enflammer的情况,也大致相仿。词如此,句式也如此,能用最贴近原文的形式来译(既存形,又传神),当然不必舍近求远。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问题要复杂得多。
过于“自由”,天马行空,那不叫神似,那是“捣糨糊”。但过于拘泥,motàmot(word by word,逐字对译),那样的译文也会令人不堪卒读。这种“存形”与“求神”之间的平衡,杨绛先生把它归结为“翻译度”的把控。掌握好“翻译度”,是译者必需做的工作。有些作家朋友希望译者不要“加工”,把原作“原原本本”地翻译出来,好让他们看清外国的同行究竟是怎样写的。但这种要求译者“几乎不介入”的翻译,其实是行不通的——除非把翻译交给机器去做。
译得快些,还是译得慢些,这是个问题。译者当然愿意译得快一些,可是他一定不能贪快,不能以牺牲质量作为求快的代价。翻译恐怕是不大会有“天才”的,我相信“慢工出细活”。而在这个浮躁的年头,要能“慢翻译”,首先就要有对文字的敬畏感,以及对读者的敬畏感。当一个译者对读者的宽容充满感激,而且对未来的读者充满期待的时候,他就有了这种敬畏感。
译者必须有自信,哪怕面对一位令他景仰、崇拜的作者,他也要以一种“平等对话”的姿态,去跟作者“交流”。否则,感觉云云就无从谈起。译者的自信,有时首先来自不迷信。当你在读一个译本,发现其中有些词句或是费解,或是刺眼的时候,倘若你能把原著找来,逐字逐句对照着读,说不定你就能在无形中生出几分底气。倘若你有志于翻译,说不定你就会自己动手,悄悄地试译一些东西。一不小心,说不定你就会走上翻译之路。自信,在更多的情况下来自长期的跌打滚爬,当你打过几场“硬仗”,终于“杀开一条血路”之时,你的感慨会化成一种自信。但是,正因为你是一步一个脚印地走过来的,你一定会感到自己的不足,一定会在内心有一份谦卑,一定会在翻译时如履薄冰、时时存疑。举个现成的例子。前几天重读福尔摩斯探案中的《波西米亚丑闻》,心里就升起过几团疑云。华生婚后去贝克街看望福尔摩斯。“他的态度不很热情,这种情况是少见的,……”这句译文看着就让人生疑,难道在译者心目中,福尔摩斯竟然经常是很热情的?原文是His manner was not effusive. It seldom was;... 问题显然就在对后半句的理解上。在我想来,它的字面意思就是“他的态度向来是难得热情的”,也就是说,在福尔摩斯身上,热情这种态度一向是很罕见的。于是后半句也就顺理成章了:“不过我觉得,见到我他还是高兴的”。不热情,但心里是高兴的,这才像福尔摩斯。接下去的译文,几乎有点吊诡的意味:福尔摩斯“把他的雪茄烟盒扔了过来,并指了指放在角落里的酒精瓶和小型煤气炉”。酒精瓶?小型煤气炉?实在费解得很。一查原文,是a spirit case and a gasogene。简单地说,就是放威士忌的酒架和苏打水瓶,福尔摩斯的意思是说,要喝兑苏打水的威士忌的话,请自便。这样的场景,发生在伦敦的贝克街,发生在福尔摩斯和华生之间,就比较合乎情理了。
译者还要在平常心和追求完美之间求平衡。一个译者,总想让自己的译作更完美些;所谓念兹在兹,指的不仅是译事进行之时,而且是译作成书以后。我的译文,是七改八改改出来的;出书以后,有时也还会改来改去。《小王子》初版时,apprivoiser这个词译成“驯养”,再版时,先是改成“跟……要好”,然后又改回“驯养”。如此折腾,一则说明译者功力有所不逮,二则恐怕也从某种意义上说明了翻译的“无定本”性。翻译也是一种遗憾的艺术,译者只有保持一颗平常心,才能一步一个脚印地前行——哪怕回过头去看那些脚印时,心中会有遗憾。
《追寻》似可有个选读本
说到译者的平常心,还有件事想提一下。普鲁斯特的《追寻逝去的时光》,我在译出第一、二、五卷以后,渐渐萌生出一个想法:这部七卷本的小说,不妨有个选读的译本。曾经看到过的法郎士的一段话,更加深了我的这个印象。1919年,普鲁斯特的《在少女花影下》(《追寻》第二卷)参评龚古尔奖,当时已75岁的法郎士表示不想读这本书,他叹息道:“生命过于短暂而普鲁斯特太长了……”要知道,阿纳托尔·法郎士可是普鲁斯特年轻时极为推崇的大作家,《追寻逝去的时光》中作家贝戈特这个人物,正是以法郎士为原型创作的。我们当下的社会,各种压力更大,跟普鲁斯特的长卷相比,我们的生命似乎更为短暂。如果能编一个《追寻》选读本,选取原作中的片段,原封不动地保留下来,然后用“串联词”把它们串联起来,把故事脉络和人物关系交代清楚,也许可以让更多的人有兴趣、有时间、有勇气读它,让更多的读者领略普鲁斯特到底好在哪儿,激发阅读全部文本的热情。这件事,做起来一定会有重重困难。若要做成它,首先还得要有颗平常心。有了平常心,才可能走得更远。
关于我心目中的翻译,就先讲这些。大家花了不少时间,听我说一些个人的感受。请允许我说一句:谢谢大家的宽容。
周克希 从复旦大学数学系毕业后,在华东师大数学系任教28年。后调至译文出版社工作,并继续翻译文学作品。译作有《追寻逝去的时光·卷一·去斯万家那边》《追寻逝去的时光·卷二·在少女花影下》《追寻逝去的时光·卷五·女囚》《包法利夫人》《小王子》《基督山伯爵》《三剑客》《不朽者》《古老的法兰西》《侠盗亚森·罗平》《王家大道》《幽灵的生活》《格勒尼埃中短篇小说集》等小说及《几何·群的作用,仿射与射影空间》等数学著作。著有随笔集《译边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