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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斥 “ 信,达,雅 ” 的四个理由(二)

深圳专业翻译公司华博译漆经理整理发布
---- 车过黄河 / 我正在厕所小便 / 我知道我不该 / 我应该坐在窗户边 / 或伫立在车门旁 / 左手叉腰 / 右手做门楣状, / 眺望,象个伟人 / 至少象个诗人 / 想着黄河上的事情 / 或一些陈年旧帐 / 我在厕所里呆了很久 / 因为我等了一天一夜 / 只一泡尿的功夫 / 黄河已经流得很远,
     正如支撑春天和真善美这一人为联想背后,有一个已然轰然倒下的神本主义 / 本质主义世界观,黄河仁慈及无限涵育生灵的神话可能更多基于主流政治意识形态隐密,不可告人的欲望。
     除了昧于时代嬗变精神殊异,严复自身的翻译实践全然背离其所谓标准 —— 求信失达,得雅忘达,这一事实表明他要么视之为一种 “ 政治正确 ” 的恣态,一种传统惯性使然。因为中国人自古(主要是译经)就视 “ 案本求信 ” 为翻译天职,要么他混淆了一个士大夫伦理追求(封建士大夫的核心伦理,通过饱学圣贤古书,科举和职业选择多种手段内化而成的忠(信 / 孝),和学术求真的冲动。这后一点在支谦,罗什,道安身上则是统一的(信仰与学术)。
     2 ,严复自身理论与实践的龃龉及其翻译实践功效的有限性
     前工业社会文本相对单一(宗教与文学),文本内容信仰多于知识(在西方仍有追求本体、真值另一逻辑维度)决定了传统翻译标准一忠实的相对清晰的指向性。工业革命之后,实证主义在欧美意识形态中占据主流地位,实证方法引入人文科学领域,不仅使一大人文学科从庞杂的哲学襁褓中脱胎出来,同时,也使得整个西方学术的内在精神日趋理性化,(工具理性一即行动方式倾向于在其手段和程序方面尽可能加以量化,行动效率本身权重于伦理道德和审美的考虑)。维伯把现代西方社会称之为一个 “ 世界祛除巫魅的时代 ” 。现代社会的合理化发展把人们从传统宗教世界观的 “ 绝对价值 ” 和 “ 崇高价值 ” 的巫魅中解放出来。随着宗教世界观的崩溃,宗教的符咒、魔力被解除以及神话和宗教对自然和社会的解释的失灵,理性的诸价值领域不断分化、独立。这种状况一方面使各个个别价值领域各自拥其抽象的价值标准,使代表这些价值标准的各门科学取得长足的进步,这无疑是西方祛除巫魅所带来的良性结果。具体到翻译学研究,任何一元独断空谈 “ 忠实 ” 的翻译理论失宠了,语言哲学对文本意义含混,多义性的研究,阐释学对阐释者生成意义能动性的肯定,加之当代社会文本多元化(技术及商业文本压倒性超过宗教、文学文本)使得依据功能 / 文本不同出之以不同翻译方法和标准成为译界共识。传统翻译标准中的核心:信的指向性变得疑窦重重 --- 作者原意?文本意义?指称还是内涵意义?如何确定?)其主观性则突显无疑(人见人殊)
     前述,严复袭用中古译论显系一时代错误,这是因为原文神圣和至高无上的观点虽源自前工业社会关于宗教经典的意识形态,但在政教合一特定的社会历史情景中,教俗两界,特别是宗教社团信仰与理性的统一不仅使上述观点具有合理性,亦使 “ 信 ”/ 忠实的指向相对清晰无误。现代翻译较中古时期译经,其复杂程度,因文本多元 / 方法多元 /“ 经典 ” 文本边缘化而剧增。此外,当代精神与中古殊异,民主科学长足发展,理性与信仰日益分离,这一切使得一度合理的先验的 “ 信 ” 的规定一下变得空疏无当,不能用以描写,也不能指导当代翻译实践,徒然造成大量的智性混乱。可悲的是,这正是我们现有译学传统中的本质主义知识传统,它总是把文本视为不变固定的主体,并试图从这个虚幻的所谓稳定的基础上重复演绎什么 “ 直译 / 意译 ” 的形而上之争,从而拒绝在更为具体,更为语境化的,因此更为经验的层面细致地研究翻译实践。
     其实,用工具理性判断严复的翻译实践,严复由于昧于时代精神殊异和文本多元化的现实,坚持所谓 “ 信、达、雅 ” 译事正规,不啻作茧自缚,求信失达,因雅不信,事倍功半,留下了很深的教训。南京学者王彬彬在一篇题为《隔在中西之间的日本》(付题为:现代汉语中的日语外来语问题)介绍说,现代汉语中 70% 的社会和人文科学方面的名词术语,来自日本人对西方相应词语的翻译,而这些日语一进入中国,便迅速取代 “ 严译 ” 的大部分术语(雷颐)。( 11 )( 2000 : 314 ) 李兆忠 先生的《汉字的圈套》一文,与 雷颐 先生做了相同的介绍,不无遗憾地写道: “ 这真是个值得思索的问题,同样一个西方科学术语,到了中国和日本,就被译成两种味道相去甚远的词,最后却是以中译失败,日译胜利而告终,这是为什么呢?或者换一种不太合理的问法:严复、梁启超们为什么没有想到采用明治初期的日本学者那种比较自由和通俗的意译法?同样,明治初期的日本学者为什么没有像二十年之后的大陆学者那样,采用那种引经据典式的译法呢?( 12 )( 2000 : 315 )
     严复和日本学人都是用汉语译西文。论西文水平,严复决不逊于那些日本近代学人。至于汉文,日本学人虽也都堪称精通,但这毕竟是严复的母语,严复的汉文造诣,无疑远在日本学人之上,但严复却败给了日本人。 ” 究其原因,主观上严复惟恐失 “ 信 ” ,精通汉语反而成了精神束缚。日本学人则不然 “ 他们或大胆改造汉语原意,或根据需要赋予新义,或利用汉字生造新词,甚至反其意而用之 ” ,自由驱遣,挥洒自如,严复刻意求美求雅的译法(以单字译西方术语)客观上并不合启蒙目的。正如民国学者王国维所指出的。 “ 日本人多用双字或双字以上的词组去译西文术语,而中国人则习惯用单字, “ 精密不精密之分,全在于此。 ” 用单字译西文术语,正是严复的习惯,如 “ 玄学 ” 、 “ 理学 ” 、 “ 计学 ” 、 “ 群学 ” 都属此类。 ” ( 13 )( 2000 : 318 )相比之下,日本人在追求通俗、流畅,易于领会过程中也获得了语文精密,准确的好处。
     在另一篇题为《中国的道与日本的技》文章中, 李兆忠 先生还注意到中日文化中的一个重大差异,前者重道轻技,而后者则反其道而行之,各义上遵道(书法为 “ 书道 ” 茶艺为茶道)骨子里崇拜的却是 “ 技 ” ( 14 )( 2002 : 45 )。在中文里, “ 道 ” 并不指专门的技能和学问 —— 不仅不,恰好相反,作为中国文化特有的概念, “ 道 ” 与 “ 技 ” 属于形而下世界, “ 道 ” 高于 “ 技 ” ,由 “ 技 ” 进乎 “ 道 ” ,是艺术创造的不二法门。在中国的观念里, “ 道 ” 代表宇宙万物的本源和普遍的法则,老子在《道德经》里说: “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 ;又说 “ 形而之下谓之器,形而之上谓之道 ” ,把它当作一种高度抽象涵义宽泛、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东西。 李 先生进一步指出 , 虽说过分拘泥于技,难免小家子气,匠气十足 “ 由技进乎道,的确代表着艺术的理想境界。然而老实地说,究竟有多少人能达到这种境界呢?对于大多数才具平常的人,轻技重道带来的后果往往是灾难性的,它使人好高骛远,不着边际,不肯脚踏实地下苦功夫,对技巧的轻视最终成为做事粗枝大叶、大而化之的借口。中国的艺术作品往往给人大而空的感觉,远看挺震人的,细看则破绽百出,与此极有关系。书画界混饭吃的人最多,谁都可以来几刷子,蒙人,也是靠这个烟幕弹作掩护,反正是大写意,泼墨、泼彩,骗子混迹于天才之中,常人无从识别,若让他老老实实画一只狗儿,画一棵树,没准就露馅儿了。相比之下,日本人在这方面要老实得多,在他们看来,艺术首先是一种技能 —— 一种神圣的、不可冒渎的技能。确定了这条底线后,任何粗制滥造的东西都将失去存在的市场,庸才狂妄自大的念头也得到有效的遏制。天才永远是极个别的,惟其如此,才显示出它的价值。一个健全正常的社会,应当是少数天才与大量能工巧匠的有机组合,日本也许就是这样一个社会。日本人一向以手巧艺精著称, “ 职人 ” 意识(工匠意识)深入人心,溶化在他们的血液中。职人最大的特点就是崇拜技艺,精益求精,视名誉若身家性命,不为专业以外的任何事情所诱,靠一手过硬的本事吃饭。正是凭这种脚踏实地、全力以赴的追求,日本人做出了别的民族做不出的事情。日本所能后来居上,产品打入全世界各地,技术立国,与这种 “ 职人 ” 精神是分不开的 ” 。( 15 )( 2002 : 47 )
     李兆忠 先生对中日道技观的差异及其表现的观察异常敏锐、深刻。国内人文学科一包括译学研究迟迟不能脱离中古精神形态,和我们这个民族耽于空想,务虚的的民族性格关系极大,日本人在引进中国文化的同时, “ 非常明智地将内涵宽泛,玄而又玄的道中间隔断,拦上技这道闸门,对技的崇拜,也就是对程序的重视,任何一门技能都是在不断重复中优化定型的。 ” ( 16 )( 2002 : 47 )翻译何尝不是如何!高标 “ 信 ” 的口号,大量的滥译伪译乘虚而入,以致翻译在中国变成了搬运字典的代言词,满足于指称对应成了上自外文局,下到外文专业翻译教学中的不成文的实际标准。笔者在《当代西方翻译实践中功能主义的主流》一文中提出一个标本兼治之法,即翻译应淡化 “ 忠 ” 方面的要求,而把是否能够以专业水平运用目的语(英译汉从汉语水平,汉译英则从英文水平加以衡量)做为翻译的门槛,应是救弊正途。用维伯的话,译学中的当祛之魅不正是玄而又玄,抽象空洞,歧义从生,人言人殊的 “ 忠实原文 ”/ 信吗?
     3 、中国语境中形而上 / 形而下价值二元对立的 “ 零和游戏 ”
     传统翻译标准(严复,外文局,外文社)貌似全面,客观,实则毫无可操作性,是其另一致命的毛病。所谓 “ 信 ”“ 达 ” 之间的关系不外古典文论中的 “ 内容 ” 与 “ 形式 ” 的对立,是基于传统语言工具论之上的。 “ 语言学转向 ” 以来,西方学界普遍走出这种 “ 天真 ” 状态,新的共识是:世界是语言构成的,语言不只是人表达意义的工具(如信息功能中的真值),它更有自身的体系。这意味着人们想好,有了一套清楚的意念,然后才寻求适当的词语去表达的观念是站不住脚的。思想与语言同时萌生,内容与表达形式之间并不能先后有序分割开来。 Hatim 在评论 Tyler 三原则( Ⅰ .That the Translation should give a complete transcript of the ideas of the original work. Ⅱ .That the style and manner of writing should be of the same character with that of the original. Ⅲ .That the Translation should have all the ease of original composition. )说 “The trouble with ‘laws ‘such as these is that they imply that the three objectives are entirely compatible and achievable; whereas if matter and manner are indeed separable entities, then Ⅰ , Ⅱ and Ⅲ are, at least in part, mutually exclusive.” ( 17 )( 2001 : 16 )
     在理论层面,外文局 / 外文社有关 “ 忠实 ”/ 信 “ 通顺 ”/ 二者之间关系的说明可谓辩证,全面、完整,然而进入特定的中国语境,就会出现一个扬信抑达,因信失达的结果,中国人不会陌生古代关于 “ 天理 ”“ 人欲 ” 的争论,甚至连孟圣也讲过 “ 食色,性也 ” ,但最后的结局还是存天理、灭人欲。 60——70 年代有关红与专(抓)革命与(促)生产的争论,其实质还是维伯关于价值理性压倒工具理性,社会无法获取现代性理论的明证。
     我们不妨就困挠中国人近百年之久 “ 人治 ”“ 法治 ” 之争来进一步观察导致工具理性(专、人欲、法治、生产、翻译中的达)屡屡败北的历史文化原因。维伯曾把人类历史上出现过的政治统治形式划分为 1 , “ 神授式权威 ” (如中国王朝谱系中的开创者)。 2 、传统式权威(世袭制,长老 / 酋长制)。 3 、法理型权威(近现代西方民主政治管理形式)。后者特征是:( 1 )实行法规形式主义的管理。只承认法规条文,在形式上对一切人有效。因此这种形式主义,有利于实现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 2 )任何法规一经制定,所有社会成员均须无条件遵守(人人必须守法,并且只守法)。( 3 )法律体系由一整套抽象的形式原则组成,执法者只据此条文的给定意义判断具体事物。( 4 )掌权者只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暂时处于拥有权力的地位。( 5 )被统治者只受法律条文的制约,而无须畏惧执法者个人。因为他具有与执法者平等的公民地位,而不是他属下的臣民;他也不必担心出现执法者滥用权力打击报复的情况,因为他了解法规的涵义,并可据此保卫自己。 ”
     这种执行形式法规的国家,韦伯称之为 “ 理性的国家 ” ,即服从形式逻辑的国家。它的基础是进行推理运作的专业官吏和作为大前提的形式化法律。西方近代法学的形式法律原则,根源于罗马法的古老传统。它特别强调排除实质的考虑 —— 如功利、价值、情义、情面、关系、身份等,唯一地只考虑法律条文的形式涵义。在这种制度中,由于掌权者职务与管理手段(法律)相分离,因而权力不再成为一种人格化的身份,而只是一种专业化的职业。每一个管理行为必须以形式法律为根据,这就最大限度地排除了个人专断的任意性。管理手段体现于法律,这就确保了每个人都能以公民身份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地位。因此韦伯指出,实质性司法与形式性司法,可以看作非理性权威与理性权威的分水岭。他说: “ 在一切神权政治和专制主义中,司法都是受实体支配的。与此形成对照的是,在近代官僚制度中,司法纯粹是形式主义的。 ”“ 所谓实体原则,我们理解为非功利主义和经济方面的考虑。 ” 包括 “ 需要、利益、情感、伦理或价值理想。 ”
     对照这样的标准,许多前现代的社会形态虽有发达而庞大的官僚主义机构组织自身(如新帝国时期的埃及,秦代以来的中国)但是,所有前现代的官僚主义都可以看成是非理性的统治形式。因为它们不是真正程序化的典型的科层制行政管理。比如古代的中国,通过科举取士的办法实现了知识分子向官僚体制的流动,官员升降任免也反映出官僚体制的内部流动,然而对官员的评价却主要基于伦理相对主义的标准,以及对皇帝的忠诚程度。在这里,谙熟儒家典籍并具有人文教养是最为重要的,官员几乎完全避免了对自身职位与职权的技术化与科学支持,并极端缺乏行政管理专业知识。由于用伦理主义的相对标准衡量官员的行为,依据一般是模糊的,官员在体制中的地位取决于上司个人的态度,从而大大发展了人身依附关系。 “ 这是中国这种行政机构特有的反官僚制和倾向世袭制的原因,反之又说明了这一行政机构的粗泛和技术上的落后。 ”
     当代中国在改善 “ 吏治 ” 方面仍然任重道远,其进步迟缓和现行干部标准关联甚大(四化:革命 / 年轻 / 知识 / 专业)这个标准虽然较毛时期单一的政治标准(意识形态热情)的准入规则更趋合理,但实质上仍然是历朝历代 “ 德才 ” 二元对立的翻版, “ 四化 ” 中的后三化必须依附政治忠诚之后,而在中国语境中,这意味着传统政治中的基于实体原则(模糊的伦理相对主义和严重的人身依附关系,即官员在体制中的地位 — 是否革命化 — 首先取决于上司个人的态度和评价)依然故我,未见实质性改善。这种管理结构,正如国内最有洞察力的政治学家何新所指出的 “ 实质上还是社会学家维伯所说过的两种前现代管理形式的统一:家长制的结构加等级制的结构。在官员与官员之间,通过政治和其他利益的纽带,联结着私人的感情、忠诚和默契。每个下属只对上司个人负责,而不是对制度、对党、更谈不上对人民和社会负责;而这种上下间的人身隶属性,实质上正是一种封建性的依附关系。 ” ( 19 )( 1997 : 223 )
     近现代中国改善吏治的努力(包括毛的文革)收效甚微和中国译学研究长期停滞原因是共同的:实体主义 / 本质主义的研究进路妨碍了从技术 / 形式 / 经验层面解决 / 研究实际问题。这也和传统政治中的另一个司法原则:有罪推定有关。大规模制度性的定期 / 定时政治学习表明主流政治集团时时担心人民的意识形态纯洁性可能会发生畸变。同理,译学享有数学公理待遇的第一原则 “ 忠实是译者的天职 ” ,虽然在现代语言哲学的观照之下漏洞百出,但其中隐含的假设还是 “ 有罪推定 ” (译员可能随时背离,曲解原文)。
     4 , “ 达 ” 的具体的文体要素 / 以达证信,由达入信,翻译的实质即写作
     20 世纪 70 年代对于国际译学是一个重要的分水岭。随着 Holmes 力倡翻译学(纯粹与应用)的学术努力受到广泛关注,西方纯粹译学研究顺利实现 “ 文化转向 ” 软着陆,超越文本之外(句子篇章)研究翻译在构建文化中的价值与作用。应用研究则成功地实现了功能主义(从本质主义)学术范式的转换,其标志就是英国人 Newmark 基于 Buhler 的功能三分法(信息 / 表情 / 意动)和 Reiss 的文本分类学改进,优化出第一个功能主义分析框架和翻译策略表,( 21 )( 2001 : 15 )从而实现了对传统翻译标准(信、达、雅及直 / 意译二法)的超越。新的功能分类方案符合工具理性和 “ 祛除巫魅 ” 的现代化精神,放弃了诸如 “ 忠实原文 ” 的实体主义 / 本质主义取向的(空泛无当,玄而又玄)的学术进路,特别是 Newmark (作为这一分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地提出 “ 全部翻译问题最终为归结为成功地运用目的语写作 ” ( 22 )( 2001 : 17 )( (All translation problems finally resolve into problems of how to write well in the target language) ,标志着应用研究有史以来第一次回归常识,澄清了困挠译界数千年的一个伪问题,好的译文是好的写作,还是忠实原文的译作?中国古代诗人讲 “ 诗有工拙 ” ,香港著名学者董桥也曾说过: “ 据说,翻译有直译和意译之分。据说,好的翻译家可以译出原作的神韵。据说,做翻译工作必须先熟读翻译教条。其实,翻译只有两种之分:好翻译和坏翻译之分。 ”(23)(1996:137) 而当 Newmark 以国际知名的翻译家和理论家的身份说出这一清明的常识之时,对于那些仍然以各种最新颖最高深的理论继续论证 “ 忠实 ”“ 通顺 ” 的伪科学和知识垃圾的人,无疑是当头棒喝:好的翻译必定是好的写作!那么,什么是好的写作?(目的语写作)我们可以通过揭露坏的写作去发现中国人运用英文写作存在什么样的典型错误,同时,我们也可以通过褒扬中国人成功的英语写作,为中国人(汉译英)制定一个合乎情理的行业准入规则,换言之,我们试图在技术层面对所谓的 “ 达 ”/ 通顺予以细化、具体化,使之成为一个具有可操作性区别伪译 / 滥译的门槛标准。
     交际能力标准 --- -20 世纪 70 年代美国语言学家 Hymes 提出交际能力概念,对我们关于英文行文 / 文字质量提供了一个合理的出发点。 “ 交际能力 ” 是针对 Chomsky“ 语言能力 ” (先天的智力结构,抽象认知状态,一种潜在的语言 / 语法知识体系)基本涵义可以理解为一个人对潜在语言知识和能力的运用,包括在以下几个参数。 1 、合语法(形式可能性) 2 、适合性(在何种程度上可行) 3 、得体性(遵守语言社团社会规约和文化方面的习俗)。从语言表达(写作)角度,上述参数前两点可以转化为传统修辞学对语法 -- 句子以下单位的遣词造句和习惯性 --- 的关注,用国内知名英语专 家葛传椝 先生的说: “ 合乎语法的未必合乎习惯法 ” ( What is Correct English? The idea seems to prevail among Chinese students of English that correct English is nothing but grammatical English This is not true. An expression may be perfectly grammatical and yet incorrect. It is incorrect often because it is unidiomatic, and it is unidiomatic often because it contains a word or a phrase used in a wrong sense.(24)(1985:70) )第三点(得体性)实际上和西方 70 年代以来比较修辞研究(对不同民族思维特点和相应形成不同的话语模式及修辞偏好)的概念有很多交叉重叠之处。笔者从国内英语学界及译界搜集坏的写作例证基本上可以违反习惯法及比较修辞知识加以涵盖。
     习惯法 就习惯法而言,复旦已故学者葛传椝 40 年代出版的《 A Textbook of English Writing 》代表传统语法 -- 即重视句子单位以内遣词造句规则(如一致,强调,音韵和美)和讲求在语感,经验知识积累基础之上形成写作能力框架之内最高的学术成就。 葛 先生另外著有《葛传椝英文集》( 1937 )和《英文刍言》( 1939 )。文章短小精悍,能不时引发读者更深入的思考。 葛 先生的小品文笔调写得简明自然,一般中国学生并不难理解。本书谈到什么是初学者宜读的,什么是不宜读的:说、读和写的关系:常用词的重要性:由于强调拘泥 “ 语法 ” 框框而导致的错误;怎样学习表达艺术。
     葛老的书完全是根据自己的经验和观点写成的,因此,具有实用,亲切,新颖诸多美德。葛老自学成才,最了解中国学生学习英语的困难所在,不少读者认为是同类书中的最佳者,永远有用。无怪乎 林语堂 博士说过, “ 这正是每个学习英语者为了自己的受益和寻求指导而应该读的那种书。一本这样的书是非常需要的,因为它把人引上正确的轨道,从而避免徒劳无功。 ” 就笔者而言,以下两段话看似葛老不经意的 “ 夫子自道 ” ,实际上已经说出了中国人学习英语写作的全部秘密,笔者每次读到它们,都能体验一次蕴芷在常识中的那种惊人的智慧的揭示,从而带来的高峰智性体验。( It seems to me that the average Chinese learner of English has a fair knowledge of grammar and a fairly large vocabulary, and that when he writes English ,he makes sentences according to his knowledge of grammar and his understanding of the meaning of words. The result is that his English often seems to be correct enough but is not really correct. For correct English is a matter of usage, not merely a matter of grammar and vocabulary. The way to write correctly is that you should use no construction, no form of expression, and no combination of words that you have not seen in your reading or use no word that you are not sure that you have seen used by standard authors, and to consult dictionary in case of doubt ) (Many of the ideas and thoughts you often have occasion to express have already been expressed by others before you. Read any page in any book carefully, and you will perhaps find some expressions that will help you to say things .Many such expressions may seem too simple to deserve much attention, but you cannot invent them nor can you use them unless you have noted them.) 葛老对英语的敬畏和写作艺术的涵虚是他个人(习惯法)通过自学获得如此深遽造诣最好的注解( 1933 年他曾致信简明牛津词典主编 Fuller, 指出其中的勘误及习惯法错误!)
     - 篇章语言学及比较修辞 在 20 世纪的余下的 60 年代当中,中国英语学界出版过无数的英语写作教程。笔者通览过其中八到十种(如丁望道,汪福祥主编的英文写作教程),其上焉者仍然在传统语法及修辞框架内重复一些老式教条,其下流者则公开制造垃圾而不知学术羞耻为何物(提供大量病句误导后学)。直至九十年代,上海交大学者毛荣贵和美籍教师, Houston 合作批改中国大学生作文,复旦学者蔡基刚英汉写作对比研究问世,两位学者共同采用新的分析手段 --- 篇章语言学及比较修辞 --- 从而突破了 葛 先生的传统语法及结构主义语言学的框架。
     所谓篇章语言学( Text linguistics )作为一门学科,通常指的是对比句子、话段更大的语言单位所作的语言分析,目的在于解释人们如何构造和理解各种连贯的语篇。它主要研究语篇中句子排列与衔接( cohesion )和连贯( coherence )。衔接是英语语篇特征的重要内容,它体现在语篇的表层结构上,语法手段(如照应、替代、省略等)和词汇手段(如复现关系、同现关系)的使用,都可以表现为结构上的粘着性,即结构上的衔接,它是语篇的有形网格。连贯指的是语篇中语义的关联,存在于语篇的底层,通过逻辑推理来达到语义连接,它是语篇的无形网络。此外,语篇应有一个论题结构或逻辑结构,句子之间有一定的逻辑联系,语篇中的话段或句子都是在这一结构基础上组合起来的。运用篇章语言学原理,很容易看出中国英语教学 / 中国人英语写作一个重大的弊病,即由于汉语流水句篇章特点付迁移,中国人写的英文要么没有主题句,要么简单句 / 并列句平行堆砌,无视英语书面表达以复合句型结构为主的特点,同时,外显的粘合 / 连贯手段严重阙如,其结果几乎所有的英语文章在句子层面似乎都对,一进入篇章便不伦不类, “ 不是东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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