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专业翻译公司华博译漆经理整理发布
一、跨文化交流的千载良机 开放的国策促成跨文化空前大交流,电视充当了主力军。有人说,今日初中学生头脑中的外国文化综合知识多于20年前的普通中学教师,并非夸张。青少年获得国际文化知识的主要渠道是电视。
中华民族具有海纳百川的气度,开放交流是强大和自信的标志。如果说历史上的文化交流多表现为民间行为、个人行为,而今天影视艺术交流——新兴的影视艺术译制事业,包括遍访世界选取佳作、译制、传播等等——都是划时代的国策的体现。引进作品不管从内容范围还是数量讲,都是空前的。
诚然,千年之交的空前国际交流是全方位的,经贸、科技和人员的交流具有立竿见影的作用,而文化艺术交流则惠及当代影响长远。今天的跨文化交流,对中华文明发展的深远意义是我们当代人难以估量的。
二、“信、达、雅”传佳话
尽管有许多翻译大家也对翻译原则提出过自己的见解和表述——诸如“正确、通俗、易懂”,“忠实、通顺、美”,以及“直译与意译结合”,“形似与神似并重”等等,等等,大体都是从尊重原作和增强美感等方面表达自己对语言文字翻译原则的理解,是“信、达、雅”原则的不同表述而非抵触。各种主张都在追求原作、译作与读者感受之间的良好关系。实践证明,翻译是一种特殊创作。译作的成败,水平之高低,既取决于译者的综合水平,也离不开原作基础。著名翻译家钱绍昌(《鹰冠庄园》、《大饭店》、《根》等名作的译者)翻译影视作品的体会是:名作的对白精炼流畅、幽默含蓄,译起来很过瘾。相反,那些进口的外国二三流的警匪片、肥皂剧,则不易激起翻译的兴趣,有时不得不干脆拒绝翻译。
异国文化艺术融入本土传统,是一个鉴别、选择、消化、吸收与扬弃的漫长过程,而文字翻译则是这个过程中的“咀嚼”。“咀嚼”不好,必然消化不良。好的翻译一定具有信、达、雅的最佳效果。
一部优秀译著固然重在总体完美,而诸如关键性的标题、人名、商品名、格言等等的传神翻译,则会因为用词遣字的推敲得当、巧妙而字字珠玑、脍炙人口,却不论是直译、意译还是音译。《魂断蓝桥》因为嵌入了我国流传极广的爱情戏曲故事而成为译作标题绝唱;文化差异程度不同直接关系到本国称谓、俚语、成语,乃至典故、古诗词引入的效果。朝鲜、韩国、越南作品几乎不存在距离,日本作品也可以适量使用。欧美作品的中译版滥用此类词语,只会给人生硬、别扭的不良感受。
语言习惯和语言艺术是民族文化的重要表现。由于百余年翻译文学和翻译电影的影响,我们的受众已经接受了洋语法的特殊美感。谨慎地保留原著的语言特色十分必要,简单地“中国化”则是抹杀原著个性。
语言文字翻译水平直接影响影视作品质量,因为影视艺术的重要基础因素之一便是语言文字。
三、语言文字以外的学问——影视艺术译制的特殊性 影视艺术作品译制的“信、达、雅”还有文字翻译以外的要求。影视是综合艺术,语言文字是它的重要基础,影视译作首先要处理好语言文字;然而,语言文字却仅是综合艺术的一部分。影视艺术的精华往往在语言文字之外的视听形象;某些不洁的内容也往往出现在非语言文字的视听形象里。影视艺术之“雅”的复杂性在于处理语言文字之外的影像和声音。“信”是翻译三原则之首,是基础,“信”却不是翻译的唯一的目的。
在信息泛滥的当今,传播界有识之士都在思考一个严肃问题:给人们描绘一个什么样的世界?“真实的世界”与“健康的世界”那个更重要?影视人对纪录片真实问题的诊断,在这里同样适用:就普遍意义而言,观点比真实更重要;观点错了,越真实危害越大。的确,美与丑,光明与黑暗都是世界的客观存在,都是真实。生活(包括艺术)中许多现象都堪称真实;真实却不等于健康、有益。不加分析的向受众提供“真实”绝不是严肃的媒体。这就需要以“雅”的要求处理影视艺术的真实(信)问题。
“雅”是“美”、“有益”的同义。不同文化环境中人们区分“雅”与“俗”、“美”与“丑”的标准颇有差异,完全相反者也不罕见。称得上艺术作品者便不会一无是处,微瑕白璧倒是常见。纯而又纯的东西是不存在的。在译制者手中,有瑕疵的原作便是璞玉,需要琢磨、加工。中国人当然只能从自己的特定国情出发,以自己的文化传统、审美习惯乃至政治立场为标准进行艺术处理,也就是再创作。大体表现为下列几种情况:一、删除原作中无益或有害的局部内容;二、弥补原作不完整的内容;三、艺术效果欠佳,进行必要的再加工;四、运用引进作品素材进行新主题的再创作,等等。
中央电视台国际部在译制英美合拍《千年沧桑》历史系列片过程中,敏锐地发现作品谈论东方文明的部份,一方面极力推崇日本的某些著作,一方面对中国唐、宋、元时期的文学和明朝的“郑和下西洋”等重要历史性成果不是只字未提,便是评价不当。这不是无意的疏忽,显然是西方学者的一种传统偏见。对一部史学电视巨著而言,也是严重不真实。译制者不是简单地照译照播,也不是简单否定,而是邀请中国专家出场演讲,以他们的学识、理念,介绍有关历史阶段的真实情况,有效地纠正了原作的缺陷,避免了歪曲历史的传播。
凡以上几类,无疑已经超出了传统文学翻译“信、雅、达”原则的固有内含,而是它的发展和丰富。这些恰恰是影视艺术译制者面临的新课题,必须认真对待。也可以说,正是这些译制再创作的手法,才保证了大规模的影视艺术译制事业的健康发展。
四、交流与防范
防范文化垃圾侵害是国际性课题,也是长期的任务。世界各国都有相关的法律和禁忌,维护民族文化传统的宗旨精神是共同的。下列几个国家的例子颇有借鉴价值。
新加坡这个亚洲新兴国家,经济高度开放,对于西方腐朽文化的入侵却采取高度警惕严厉抵制的立场。对外国影视、音像制品,凡被认为是不洁的内容,一律删除。任何单位和居民一律不准安装卫星天线接收国外电视。
许多发达国家在利用电视扩大对外影响的同时,一时—刻也没有放松对内的民族文化保护。在这个问题上,立法机关、政府要员和电视公司负责人有着高度的一致性。抵制外来有害文化各有自己的招数。
1985年,英国制定一项法案,规定必须删除电视节目中有关性、暴力及污言秽语的内容。该法案规定英国的电视机构必须避免在电视中宣扬色情和暴力的内容。
美国媒体大发感慨,美国文化娱乐产品的输出受到来自欧洲和北美邻国的双重打击。欧盟成员国加强了对进口好莱坞产品的限制。几乎同时,加拿大同美国几家乡村音乐电台、电视台及广播节目制作公司的争吵达到了白热化程度。美国w卫星通讯集团下属“乡村音乐电视台”经九年努力打入加拿大的市场,却被加拿大电视通讯委员会逐出加拿大。
事实说明,即使同属西方资本主义体系的各国也都有自己的独特的民族文化传统、道德标准,而且文化保护意识越来越强。在此大环境下,发展中国家奋起抵制腐朽文化侵害,保护民族文化不是合情合理的吗?